开云kaiyun官方网站财务报账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和优化财务报账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各职能部门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开展学校各项工作,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财务分管校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二条 财务报账遵循以下原则
㈠“一支笔审批”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经费支出审批,履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审批工作的可书面授权部门其他负责人审批,授权书要报财务处备案,报账时将授权书复印件附在报账审批单后。审批人不能审批本人经办的经费支出业务,须经本部门的其他部门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㈡“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审批人要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所授权限,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审批人须对所审批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负责。
㈢“预算控制”原则。各部门经费开支必须控制在经学校批准的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内,杜绝无预算支出和超预算支出。
㈣“归口管理”原则。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的实施,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承担监督责任。
第三条 会计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审核经济业务,对违反规定的报账事项有权拒绝受理。
第二章 经费支出分类管理
第四条 经费支出分类
本办法所指的经费,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全部经费,包括教育事业经费、科研事业经费、项目建设经费和代管经费。具体分类如下:
㈠教育事业经费
包括维持性经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服务经费、其他业务经费等。
㈡科研事业经费
指承担各类科研项目所发生的科研业务经费支出,包括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㈢项目建设经费
指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经费支出,如基建、修缮、教学和实训设备购置、课程建设、技能大赛组织、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建设支出。
㈣代管经费
指由学校代管的各类经费,包括:党费、团费、职工住房建设费、职工宿舍区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相关列入财务集中管理的经费。
第三章 财务报账审批权限及流程
第五条 学校年度下达部门的预算经费,各部门必须按照经费的用途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严格审批把关,报账时要对照经费项目签署报账意见。
第六条 教育事业经费、科研事业经费、项目建设经费审批权限及流程
㈠报账预审核,各部门报账人应将报账所需资料收集整理后提交财务处审核员进行审核,财务处审核员应对原始凭证是否合规、各类备案手续是否完备、票据是否齐全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逐级签字审批。
㈡在学校预算额度内,一次性开支在5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15万元以下的,再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25万元以下的,再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5万元(含25万元)及以上的50万元以下的,同时报校长审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由校长在审批单上签字;超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报党委会审批后,由校长、书记在审批单上签字。其中,维持性经费(人员经费、水电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职工住宅租赁费)、学生奖助学金、社会服务经费、合作办学收入分成等不超年度预算的支出,一次性开支超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经校长办公会授权,由校长审批并在审批单上签字;超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经学校党委会授权,由校长、书记审批并在审批单上签字。
㈢报账时,凡涉及归口管理的经费支出,由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按上述审批权限审批。
第七条 代管经费审批权限及流程
代管经费支出审批依照各类代管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尚未制订具体管理办法的,应按以下流程审批:
一次性开支在5万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15万元以下的,再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25万元以下的,再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5万元(含25万元)及以上的50万元以下的,同时报校长审批,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由校长在审批单上签字;超100万元(含100万元)的,报党委会审批后,由校长、书记在审批单上签字。
财务处报账审核员审核支出是否超出代管经费额度,核实后办理支出手续,杜绝代垫经费。
第八条 其他规定
以下项目的经费支出报账时按照上述规定的权限审批外,其他规定按照经费的分类管理办法执行。
㈠差旅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㈡培训费等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培训、实(见)习、工作(实践)锻炼、进修学习等费用报账管理办法》执行。
㈢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㈤因公出国(境)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因公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㈥社会服务经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社会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成人学历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㈦科研经费的管理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科研经费报账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上述报账审批条款所涉及的金额是单笔报账金额。
第四章 报账凭证
第十条 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涂改、挖补、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对一笔经济业务,不能蓄意拆分开具票据。内部自制原始凭证(如薪酬发放单、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单、差旅费报销单、验收单等)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 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手续完备,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须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如固定资产验收单等),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必须由原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具单位的公章。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 抬头必须填列“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全称。
第十二条 原始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
出差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遗失单程车船机票的,由本人写出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报业务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账。遗失双程车船机票的,原则上不予报账。
其他业务票据遗失的处理办法:如业务属非现金结算确需报账的,须提供开票方的原票据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和复印件须本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报账;遗失现金结算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账。
第五章 报账手续
第十三条 教职工报账时,必须带齐报账所需的全部凭证(发票、收据、单据、经批准的工作方案和申请报告等),报账时经办人需在发票上签名确认,按要求将发票全部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并附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报账单”、“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报账审批单”后面。
第十四条 院内各单位和部门发放给个人的各类酬金,均须报学校人事处审批(或备案)后送财务处按规定发放。
第十五条 学生的各类奖助学金,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的相关制度,完善相关的审批手续后才能发放。
第十六条 基本建设工程款的支付,必须按照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和基建合同条款规定支付,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工程预付款的支付以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依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和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为依据;工程竣工结算款的支付,由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并将结算资料送学校审计部门,由学校审计部门审定或按程序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学校审计部门确认后送财务处办理工程决算手续。
第十七条 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需办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登记手续,凭购货发票和验收单等票据到财务处办理报账手续。
第十八条 购置办公用品、耗材、配件等物品,若发票未分别列明物品名称和数量、金额的,须附出票单位开具的物品清单并加盖公章(或发票专用章)。
第十九条 通过网上购买物品的,报账时除提供正规发票外,还须提供网上交易明细清单,无明细清单的,原则上不予报账。
第二十条 凡涉及政府采购的,要严格履行采购流程,完善相关手续后才能办理报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 当年取得的报销凭据(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原则上在当年报账。若未能及时取得发票的,报账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3月31日。
第六章 财务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凡纳入公务卡强制执行目录(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 )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等)的,单次消费额在5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单次消费额在500元以下的小额公务支出可以不通过公务卡结算,报账时由财务处转入工资卡。未列入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经办人应选择在具有刷卡条件或转账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并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
第二十三条 因消费地不具备刷卡条件等特殊情况无法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报账时经办人须填写“无法使用公务卡说明”,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账。
其他要求按照《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借款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办理个人公务卡信用额度限额内的现金借款,但各部门因管理、教学、科研等特殊原因需要借备用金、差旅费、采购款等事宜需要现金借款的,必须由学校正式职工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借款时需填写“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借款单”,借款单的各栏目需如实详细填写。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经财务处处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 借款必须一事一借,一借一清,所借款项必须在公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结清,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严控借款。
第二十七条 部门因业务需要借用备用金的,年末必须结清收回,下年需要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教职工调离、退休、离职前必须到财务处结清借款,因客观情况暂时不能结清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结清时限,无故拖欠的将视同挪用公款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