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kaiyun官方网站院长办公会会议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主持
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并主持,院长因故不能出席可以
委托副院长召集并主持。
二、出席人员
参加院长办公会议的人员有: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学院办公室负责人和纪委副书记列席。根据会议议题需要,院长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相关议题结束后,列席人员退场。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师生代表列席。
三、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四、会议议题
院长办公会议议题由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提出,经院长或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上会。重大问题须与党委书记沟通后确定。
五、会议内容
院长办公会议是研究处理日常行政工作事务的会议,研究由院长负责的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党委会决议并对有关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重要指示、决定。
2.贯彻学院党委会议关于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决议。
3.研究学院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院长工作报告以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有关行政问题。
4.研究学院教学、科研改革实施办法,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科研计划,检查评估教学质量和科研成果,制定和实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5.研究学院德育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组织引导教职工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
6.研究年度财务与预算实施办法,落实党委会讨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基建项目以及产业发展规划。
7.研究制定教学、行政与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8.确定召开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学生工作等业务性工作会议,协调部署全院性的行政工作,听取各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
9.讨论并处理教代会、团代会、学生会、工会和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10.需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的其他事项。
六、会务工作
1.院长办公会一般应提前一天由学院办公室将开会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与会人员,同时送达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与会人员应按照要求做好准备。
2.提交议题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必须认真准备,提供有关
资料、政策依据和若干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及建议。
3.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向院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
4.院长办公会议记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要使用专用会议记录纸,如实记录会议的议题、与会人员发言内容、讨论结果及做出的决议。最后形成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
5.会议纪要和会议决定事项应送院长办公会议主持人审签。会议纪要发至学院领导及相关责任部门,会议决定事项在学院协同办公平台(OA)“院务公开”栏向全院教职工公布。
6.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由学院办公室保管,一年后移交综合档案室妥善存档。
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