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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宣传部〔2017〕1号
关于转发《转发< 刘云山同志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自治区高工委《转发< 刘云山同志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桂教文明〔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师生员工学习宣传,切实抓好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自治区高工委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 刘云山同志在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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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