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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学生公寓楼、食堂分获广西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学生食堂

2013-05-20 08:34 | 编辑:xuf

 


 

 

 
5月9日上午,在全区高校后勤工作会议上,广西大学副校长、广西高校后勤研究会理事长、自治区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唐平秋宣读了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广西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评估验收结果的通知》(桂教规划〔2013〕12号),我院第二食堂、南区6号学生公寓楼和南区5号学生宿舍楼分别被评为 “标准化学生食堂”、“示范性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学生公寓”。教育厅副厅长杨伟嘉、规划处处长李向红以及高校后勤研究会有关领导给我院颁发了牌匾。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及进一步规范学生公寓管理,提升食堂和公寓服务质量和水平,学院积极开展标准化食堂和公寓建设工作,成立以院党委书记冯国忠、院长韩峻峰为组长的“创建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创建办公室,由后勤管理处和学生工作处分别负责标准化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创建具体工作的落实及实施。工作组制订了评估建设工作方案,多次组织学习评估标准,组织骨干到兄弟院校参观学习成功案例和经验;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学院共投入2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按标准化的要求对第二学生食堂和南区5、6号公寓楼的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8月完成了自评工作,并于2012年12月顺利通过广西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生公寓验收专家组的验收。
 
学院将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本着“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科学规范管理,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为学生打造一个文明、整洁、安全、舒适、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