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组织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0. 入党宣誓
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及时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宣誓仪式的一般程序是:
①奏(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
③预备党员宣誓。
④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
⑤自由发言。
⑥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如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也应请其讲话)。
21. 继续教育考察
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
22. 提出转正申请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在其预备期满后1个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设有党小组的,由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和教育考察情况进行审查,将有关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5)对公示没有问题的,将预备党员转正问题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对公示中发现有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23. 支部大会讨论
(1)党支部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1个月内(最长不超过3个月)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主要程序是:
①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②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④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2)党支部及时将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
(3)设有党总支,或村(社区)成立党委的,党支部将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材料报党总支或村(社区)党委进行审议。党总支或村(社区)党委及时将审查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4. 上级党委审批
(1)党支部及时(一般在支部大会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呈报审批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并附有关入党材料,包括:
①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②入党志愿书。
③预备党员转正审查登记表。
④转正申请书。
⑤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⑥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复印件)。
⑦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2)党委在接到党支部请示后3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表决党支部上报的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请示。
(3)党委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将审批意见及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与报审的入党材料一并退还党支部。
(4)党支部接到党委的审批意见后,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找本人谈话。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教育其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未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应向其说明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5)党支部及时将党委的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25. 材料归档
对被批准转为正式党员的,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基层党委或县级组织部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