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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预备党员的接收

发布时间:2021-02-07 | 作者:覃 媛

 

 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1)支部征求党小组、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问题进行严格审查。

(4)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党支部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上报进行预审的请示,并附有关入党材料,包括: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入党申请书。

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自传。

政治审查情况报告。

参加短期集中培训证明。

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13. 上级党委预审

(1)上级党委指定专人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阅,对发现有不清楚或疑虑的问题,应听取相关意见并调查核实,根据实际听取纪检、公安、信访、工商、税务等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注意对材料的鉴别,防止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是否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

是否经过政治审查,重要问题是否查清,本人主要经历、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是否清楚。

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群众反映是否好、群众威信是否高。

入党信念是否坚定,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政治觉悟是否高,道德品质是否好。

生产、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

(2)上级党委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原则上要经过党委会讨论,一般情况下可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把关办理),在接到党支部上报的预审材料后1个月内将审查结果形成书面通知,并与党支部上报请示的附件一并退回党支部。预审合格的,一并向党支部发放当年的我区统一编码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

 
14. 填写入党志愿书

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指导其正确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中有关栏目内填写自己的意见。

 
15. 支部大会讨论

(1)设有党小组的,由发展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小组酝酿讨论、提出意见,递交给党支部。

(2)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会议方有效。会议的主要程序是: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书记)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与会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形成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支部及时将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4)设有党总支,或村(社区)成立党委的,党支部将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报党总支或村(社区)党委进行审议。党总支或村(社区)党委及时将审查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5)党支部及时(一般在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后15日内)向上级党委报送关于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并附有关入党材料,包括:

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纪实表。

入党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复印件)。

其他需要上级党委审查的材料。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1)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同时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主要包括

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

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

发展对象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

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

发展对象积极要求入党的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

发展对象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

(2)谈话人将谈话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及时向党委汇报,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并签名盖章

 
17. 上级党委审批

(1)党委在接到党支部上报的审批预备党员的请示后3个月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召开党委会,集体审批预备党员,重点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达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对象的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党委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审批意见。

(2)党委将审批意见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将审批意见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与报审的入党材料一并退还党支部。

(3)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的审批结果。

 
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基层党委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上报接收预备党员备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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