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精神,广西“壮族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3日,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年“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7号(星期一)上班,上课。4月7日(星期一)补4月4日(星期五)的课。4月1日晚停课,停自习,4月6日晚上正常上课,上自习。
二.今年是全区首次“壮族三月三”放假。各班级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报道,积极组织引导开展相关节庆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