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5〕4号)精神,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开始接受结题申请,请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督促我院2020年以来未结题的项目组认真做好结题工作。
一、结题范围
2020年(含2020年)以来立项的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
二、结题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须标注“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凡被撤项的项目,由学院负责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用于学院自选课题立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将按照教育厅文件和《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本次结题工作通过网络系统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操作。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6:00前提交“经费决算表”到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科教融汇科办公室,于2025年4月25日前通过系统填写结题申请,上传结题支撑材料。
(二)无法继续实施或已失去继续实施意义需要撤销或终,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系统申请,由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审核并提交教育厅备案。
未尽事宜请电询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联系人及电话:杜欣欣 0771-3237835。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5〕4号)
2.2020年以来未结题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一览表。
科研与校企合作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