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班级:
学生评价环节是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辅导员工作状况和了解辅导员工作质量的有效途径。为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体专兼职辅导员
二、参评学生
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价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7日
四、评价方式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五、工作说明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评价工作,组织学生按时完成对辅导员2023年秋季学期工作的客观评价。
(二)各单位请于12月2日前将各专兼职辅导员学生评价分数电子档与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档交到潘瑞甲老师处。
附件:1.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学生评价用)
2.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学生评价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