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2023-12-11 16:24 | 作者:梁慧敏 | 编辑:学生工作部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以及《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入学满一学期且非毕业班的学生。

(二)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

(三)入学复检后,因生理缺陷或患病原因必须转专业学生。

二、转专业基本条件、转专业原则见附件

《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

三、申请方式及流程

()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转专业申请书、学习成绩单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比如退役复学学生需提交退役证复印件;因患病或生理疾病转专业的学生,需提交医院开具的相关疾病证明复印件),转出二级学院对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学生转出二级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收齐后转交转入二级学院,由转入二级学院对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留存并汇总。

()转入二级学院将汇总材料于20231222日前交到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在学校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并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发放学籍异动文件,转专业学生需在通知书下发后三天内凭学籍异动文件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视为放弃转专业。

四、申请须知

()每个人限申请一个专业,转专业未通过者不可再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请慎重填报。

()转专业申请提交后,不允许修改。可以在公示期间申请撤回转专业申请。

()转专业学生申请材料务必于2023年12月19日前提交到转出二级学院汇总,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转专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保证此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同时加强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杜绝学生转专业的盲从和跟风现象。

()提交转专业申请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务必于原班级按时上课,遵守校纪校规,待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后,另通知二级学院做好班级交接、宿舍调整等事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处,联系电话:0771-3248615。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1.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版)

       2.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3.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转专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