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校外联合办学点: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帮助毕业生顺利就业,经研究,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一)评选对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每个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四舍五入)。
二、评选条件
(一)必须具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言行规范,每学期德育考评成绩良好以上;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体质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成绩合格以上。
(二)除了具备以上条件,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⒈实践动手能力强,专业能力突出,考取一种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在校级以上各类技能比赛获奖;
⒉考取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一级以上或全国英语应用能力B级以上;
⒊在校期间每学年都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中的其中一项荣誉;
⒋在文艺、体育或社会活动中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三)优先条件
1.在自治区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和校外联合办学点组织辅导员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并在班内公示3天;
(二)3月18日前各单位及校外办学点评审完毕并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四)2025年6月在毕业典礼大会上进行表彰。
四、奖励办法
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者,颁发《开云kaiyun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证书》;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
五、其他
在毕业离校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开云kaiyun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证书》。
附件:开云kaiyun官方网站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