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中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学校党委关于基建工作的相关决定。
2.全面负责本处的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主持编制学校基建建设规划。
3.主持制定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做好基建财务和统计管理工作。主持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重大设备的招投标和合同签约工作。
4.研究分析工程情况,保证工程质量,资金运作,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并主持工程款验收工作。
5.以身作则,加强全体职工的思想政治和行政管理工作,加强廉政教育。
6.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工作中的协调。
二、基建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基建处管理制度的建设: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与项目建设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2.负责部门人员的培养:部门人员业务水平、管理能力、责任心的提升;参加业务培训;提供学习时间。
3.负责协调组织设计、勘察、检测、监理、施工单位对项目进行实施:施工、监理单位完成招标后,召集相关单位召开项目进场协调会,明确职责和目标。
4.负责与政府项目审批部门对接,为项目顺利开展做好铺垫:处理好发改、规划、住建、环保、质量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关系。
5.协助处长做好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完成学校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管理岗
1.负责学院维修、新建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的管理:基建管理员每天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少于1小时,及时掌握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情况。
2..组织与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组织协调好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3.负责各项目的协调和组织:设计、预算、施工、结算、资料入库归档和后期跟踪等。
4.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资料员
1.做好办理相关政府部门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的办理,收集新建项目前期的资料送交相关部门。
2.负责办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档案验收等的竣工验收手续,负责有关报表的填写、上报,及时向档案员移交工程报建的完成资料。
3.根据国家各省市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的更新,及时掌握并传达有关政策的调整或变动。
4.负责项目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资料入库归档和后期跟踪等。
5.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造价(预算)员
1.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标底制定,为开工前项目招投标,竣工后工程量验收提供依据;
2.负责工程材料分析,收集和掌握图纸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深入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工程竣工后,及时并做好竣工工程的决算复核工作,交领导签字认可;
3.对两万元以下零星修缮项目自行进行工程量审核:测量及预算。对两万元以上修缮项目会同财务处采购审计单位审核工程造价:采购造价单位进行控制价编制、签订造价服务合同;认真审核控制价,避免工程量缺项、漏项;接收造价成果并办理转款手续。
4.对要求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要及时收集资料送交并配合其工作。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5、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