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有序开展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颁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的文件要求和精神,结合学校近年来学生实习的实际情况,针对学校当前遇到的实习管理问题,经学校研究,现就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总体安排
(一)8月底前,2020级学生全部完成第五学期校内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任务并离校。对已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学生可自愿申请到企业实习;对没有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可以先放假回家补休,同时积极联系和落实实习单位,待落实单位后及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开展实习。
(二)10月底前,原则上,2020级学生应全部落实实习单位。还未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由二级学院及时统计学生的信息和需求,报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和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需求,积极联系相关企业来校招聘,帮助学生拓宽实习渠道,落实实习单位。10月底前,二级学院组织未落实单位的学生返校,参加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安排的专场招聘会。
(三)11月底前,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2020级学生必须全部落实和开展岗位实习。
二、对各部门的工作要求
(一)教务处
负责实习总体协调和统筹工作。主要是传达和执行上级和学校的部署和要求;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执行到位;按要求收集、整理和上报有关工作材料等。
(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负责落实2020级学生实习单位相关工作。主要是根据二级学院的需求,积极收集和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进校开展招聘工作,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等。
(三)学生工作处
负责2020级学生管理统筹协调工作。主要是指导和检查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生实习考勤、在岗等管理工作;掌握和统计2020级学生在校和离校的总体情况;配合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做好2020级学生专场招聘会的准备工作等。
(四)二级学院
具体负责落实2020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主要是按学校相关文件和要求执行2020级学生的实习任务;做好学生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确定实习单位;做好实习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做好2020级学生实习前后的管理工作等。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