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2〕42号)和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现就开云学生实习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对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是否存在学校与实习单位、劳务中介机构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是否存在收取劳务费、中介费的情况,是否存在专业不对口、加班、夜班的情况,是否存在克扣或拖欠实习学生报酬的情况,是否存在三方协议不完备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学分或毕业证为由要挟学生强制实习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而私自安排实习的情况。如自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整改。以此为契机,再次研讨学生实习管理有关工作,按要求做好学生实习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提交实习备案材料
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报送实习(含跨省实习)备案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实习单位信息库。各二级学院确定实习单位后,按附件2格式报送纸质档(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及电子档材料。
(二)学生实习信息汇总表。报送所有已外出实习的学生实习信息汇总表EXCEL版。
(三)实习三方协议。报送某一学生的实习三方协议PDF盖章扫描版。
(四)实习方案。报送某一实习单位的实习方案WORD版。
(五)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报送某一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知情同意书PDF扫描版。
(六)如实习单位确实因工作需要安排学生法定节假日实习和安排学生加班、夜班的,必须在签订实习三方协议时明确相关事项,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学生实习特殊情况备案报告正式公文;
2.学生实习特殊情况论证表;
3.学生实习特殊情况知情同意书。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和实习备案材料报送工作,并于2022年7月1日17点前将《2022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表》(见附件1)和7月15日17点前将实习备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杨霖老师处。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22〕42号)
2.开云kaiyun官方网站学生实习单位信息库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