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5〕2号)要求,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已经接受申报,请各部门认真对照文件中申报资格与要求、程序等具体要求,组织好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
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1日前将《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教务科研处汇总,经学院审议后,再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教务科研处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