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加强对学院校企合作企业的统一管理,各系部在开展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如有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书的情况,请将签订完毕的协议书复印件提交至教务科研处备案。另外,请各部门对2014年校企合作协议书签订情况进行统计,并于2015年3月24日前将统计结果及校企合作协议书复印件报至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