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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0-10 00:00
来源部门:
发布人员: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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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桂教科研[2006]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06年度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指导方针,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和广西科学技术大会的精神,以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综合实力为目标,以服务全区、振兴县域经济、建设新农村为重点,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建设工程”和“人文强桂工程”,加强广西高校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强对中青年科研骨干的培养,促进人才梯队和科研团队建设,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进一步提高高校科技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今年的科研项目申报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要按照自治区“十一五”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开展科学研究,针对制约地方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重大问题开展攻关;要坚持为企业和市(县、区)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高校多学科、科技人才聚集和团队攻关的优势,主动参与企业和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坚持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和服务基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注重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把高等学校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学科优势与地方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与企业的产品优势、市场优势结合起来,使地方、企业成为高校科技成果的“孵化基地”、“转化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进一步促进高校科技技术转化和研究成果应用。
二、科研项目重点支持的范围
(一)研究领域。
重点支持研究的项目:研究解决“十一五”期间我区支柱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关键技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服务,非文化遗产抢救、保护、传承和弘扬的研究以及科技创新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等项目。重点支持校企、校地联合申报,产学研联合研究开发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1.结合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建设,重点支持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和广西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科研骨干主持的科研项目和留学回国科研人员、中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项目,加强重点建设,培养科研骨干。
2.在上年度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证书的高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鼓励专利持有人进行实施转让、继续研发专利技术的工作,保护知识产权、进一步推动创新性研究工作。
3.组织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大规模的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学术活动。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知识为主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活动。
三、科研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课题组。项目课题组应由2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参与人员的学科、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有科学的分工和年度工作计划。各项目课题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
(二)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比较突出的成绩或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具有作为项目主持人组织课题组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能力的高校在职教师和科研人员。
离退休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组成。
(三)作为课题组主持人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申报1个项目。
(四)已经承担两项省级及以上在研重大课题、或者主持承担两项以上计划内在研课题、并在2006年年底前没有完成结项结题工作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不参加今年本项目的申报。对过去结项结题的研究项目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主持人和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申报本项目。
四、科研项目的类别及其内容
(一)面上科研项目:主要支持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获得立项的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参加科学实验或举办学术活动、调查研究、资料和版面费,额度在0.5-2万元/项,学院按要求给予1:1的科研经费配套支持。此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但是涉及农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例外。
教育厅面上科研项目的申报实行限项申报,我院限报2项。
(二)立项科研项目:面向区内所有本专科院校,主要支持各高校择优推荐的横向科学研究项目、教师自选课题项目,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由教育厅立项下达,其研究经费由学院和教师自筹。此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但是涉及农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以例外。
(三)专利支持项目:主要支持2006年1月1日以来获得专利授权的专利持有人以及进行实施转让、继续研发专利技术的项目。其经费支持额度为0.5万元/项,学院给予1:1的科研经费配套支持。
(四)重大学术活动支持项目:主要支持2006年度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大规模,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学术活动;主要支持2006年度高职高专院校组织开展以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知识为主的规模较大并社会效益较好的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活动。此项目费用以举办高校为主,自治区教育厅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五、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
1.项目的《申请书》须用A4纸打印。
2.项目申请人务必于2006年10月23日前把申报所需材料(纸制申请书一式3份和申请书电子版)交到科研处。
附件:1.
科研项目申请书
2.
专利申请书
3.
2006年度科技培训活动项目申报表
4.
2006年度立项科研项目汇总表
5.
2006年度面上科研项目汇总表
6.
2006年度重大学术活动项目申报表
7.
2006年度专利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