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学院《关于2022年暑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院办〔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期末及暑假相关教学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教学时间及任务调整安排
(一)2019级本科班、2021级本学期所有课程教学及考核任务,原则上应于6月25日(第17周星期六)前结束;本学期未完成的重新学习(重修)工作,原则上应于7月2日前完成。
(二)2020级本学期所有课程及第五学期校内课程的教学和考核任务,以及未完成的重新学习(重修)工作,原则上应于8月26日前完成。
(三)本学期提交成绩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18:00,审核成绩截止时间:2022年7月24日18:00。2020级第五学期的课程成绩将于2022年秋季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开放后录入。
(四)2020级学生第四、五学期的课程补考,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实际授课情况自行安排补考时间及地点,最晚不迟于8月26日完成。
二、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实行“一院一策”,原则上在完成期末及暑假教学任务后即可放假。
(二)在思源湖校区的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的教学安排调整,原则上与本部同步。其中信息工程学院2021级学生要求在期末妥善搬迁到思源湖校区后才能放假。
(三)2020级第五学期校内课程结束后,原则上先放假,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需求,在学生自愿的原则下组织学生到对口单位进行岗位实习,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为提高各教学场所(教室、机房)的利用率,请还在理论周内实际已结课的任课教师及时登录调课系统办理结课手续,把原来按理论周预留的教学场地腾出,方便需要的老师申请使用。比如,A班理论周安排至第17周,教师甲在该班的课程B按教学任务安排已于第15周完成教学,则任课教师甲应及时登录调课系统,将第16、17周的课程安排办理“停课”,停课理由:根据教学任务,已结课。
(二)从6月27日起,教务处每周将对各二级学院在校学生进行统计调查,届时请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及时填报在线文档,以便提供相关数据给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在校学生的教学及生活保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沟通解决。
教务处
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