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联办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8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中职学校联合培养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0〕4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联合培养及扩招生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现就完善2021级联合培养及扩招生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2021级联合培养及扩招生源专业根据去年执行的教学进程表,并结合专业以及联办点实际情况,按照联合培养专业和扩招生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修改完善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3)。
2.请各二级学院与联办点认真组织2021级联合培养及扩招生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工作,加强沟通联系,认真对照模板及批注要求,完善内容、统一字体、段落等要求,并做好内容校对和排版。
3.各二级学院在完成审核后,于2022年3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电子版通过OA发给教务处张玉琴,纸质档(双面打印,加盖部门公章,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名)交到教务处101办公室。
附件:1.(联合培养)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2.(联合培养)2021级专业教学进程表
3.(扩招生源)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扩招生源)2021级专业教学进程
5.2021级联合培养及扩招生源专业开设专业基本信息列表
6.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9〕13号)
7.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9〕61号)
8.广西壮族自治区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桂教规范〔2020〕8号)
9.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职中职学校联合培养高职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教职成〔2020〕40号)
教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