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
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开云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同时为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现就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做补充通知:
一、组织申报
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结合指导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材料。
二、材料要求
成果类材料,每项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申报书已更新,以本通知为准,详见附件1)一式1份,填写说明见附件2。
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一式1份(除教材、著作提供样书1份外,其余材料按类型编排并提供目录清单,装订成册,总页码不得超过100页),具体要求见附件3。
成果类材料1—3的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册(共1册)。
请各部门、单位于2025年2月27日前将教学成果等次申报材料(含电子档)交至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罗淑云、玉洁琼,0771-3277005、0771-3243180。
附件:1.开云kaiyun官方网站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
2.教学成果等次申报书填写说明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要求
开云kaiyun官方网站
教务处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