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桂财资〔2024〕28 号 2024-11-01 10:31 规章制度 责任编辑:设备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附件【(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已下载次 下一篇: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关闭】 相关文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学校教学单位用房调整优化工作有序完成 设备管理中心与对口帮扶牵头部门开展乡村振... 关于印发《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操作系统政...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作站政府...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一体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