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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订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及修订2005、2006级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5-10 00:00
来源部门:
发布人员: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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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规范教学计划管理,做好2007年秋季学期的排课准备,请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组织人员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 制订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计划时按下列要求:
1. 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时对职业资格证书要有明确要求。
2. 公共课的考试、考查分配由教务处统一确定:《高等数学》单数学期考试,双数学期考查;《大学英语》单数学期考查,双数学期考试;应用写作一般安排为考查;《专业英语》安排为考查;《体育》所有学期均安排为考查;《计算机文化基础》安排为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以下简称为《概论》)均安排为考试,《形势与政策》安排为考查;其余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分配则由各系部自行确定(每学期的考试科目应多于1门不超过5门)。
3. 本系各专业的职业基础课尽量一样;第一学年的课程原则上要统一。
4. 教学总学时统计要包括指定选修门数的选修课课时。其中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教学总学时应安排在2800左右,两年制教学计划的教学总学时应安排在1800~1900之间。
5. 实践课名称要规范(如钳工应为钳工技能实训);实践课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要≥40%。
6. “两课”教学安排如下:
①三年制各专业
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专业的《基础》安排在第一学期,《概论》安排在第三学期,《形势与政策》安排在第二学期;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及公共部的《基础》安排在第二学期,《概论》安排在第四学期,《形势与政策》安排在第一学期。
②两年制各专业
各系部第一学期安排《基础》和《形势与政策》,第二学期安排《概论》。
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公共教学部的《计算机文化基础》课安排在第一学期;机械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安排在第二学期进行。为保证计算机统考的通过率,各系在安排该门课程时学期总学时不应少于60学时。
8. 各系部如需开设《应用写作》课程,则机械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安排在单数学期;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公共教学部安排在双数学期进行。
二、 修订2005和2006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各专业已修毕课程严格按执行课表修订,其余参见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要求。
三、教学计划的文字结构和表格部分格式详见附页(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各系邮箱,三年制、两年制格式要求一致),各系修订或制订教学计划时要严格按此格式执行。同时应注意各届同专业的计划要有区别(包括文字介绍、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
四、凡修订、调整幅度较大的课程需重新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
各系请于5月31日前将完稿后的2007级教学计划和修订后的2005、2006级教学计划及需修订的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含电子文档。文字部分用word文档,表格部分用excel形式)。
附件:
1.
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文字格式)
2.
2007级各专业教学计划(表格格式)
3.
关于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