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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订2009级各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及修订2007、2008级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12 00:00
来源部门:
发布人员:教务科研处
浏览:
次
各系(部):
为规范教学计划管理,做好2009年秋季学期的排课准备,请各专业带头人(负责人)组织人员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订2009级各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计划时按下列要求:
1.各专业制订教学计划时对职业资格证书有明确要求。
2.公共课的考试、考查分配由教务科研处统一确定:《高等数学》单数学期考试,双数学期考查;《大学外语》单数学期考查,双数学期考试;应用写作一般安排为考查;《专业英语》安排为考查;《体育》所有学期均安排为考查;《计算机文化基础》安排为考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均安排为考试,《形势与政策》安排为考查;其余专业课程的考试、考查分配则由各系部自行确定(每学期的考试科目应多于1门不超过4门)。
3.本系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尽量一致;第一学年的课程原则上统一;专业课程学分应与08级教学计划一致,课程学分相关说明见附件2。
4.教学总学时统计包括指定选修门数的选修课课时。其中三年制教学计划的教学总学时应安排在2800左右,两年制教学计划的教学总学时应安排在1800~1900之间。
5.对现有名称相近且要求相同的课程,必须采用同一名称;现有名称相同但要求不同的课程,直接在课程名称后加对应专业简称。(具体要求见附件3)
6.实践课名称必须规范(如钳工应为钳工技能实训);实践课学时占总学时比例要≥40%。
7.“两课”教学安排详见附表1。
8.为保证计算机统考的通过率,各系在安排《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时学期总学时不应少于60学时。课程安排详见附表1。
9.各系部如需开设《应用写作》课程,则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和公共教学部安排在单数学期;建筑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艺术设计系、工商管理系安排在双数学期进行。
二、修订2007和2008级各专业教学计划。
各专业已修毕课程严格按执行课表修订,其余参见2009级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要求。
三、教学计划的文字结构和表格部分格式详见附件4(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各系邮箱,三年制、两年制格式要求一致),各系修订或制订教学计划时要严格按此格式执行。同时应注意各届同专业的计划要有区别(包括文字介绍、课程设置、课时安排等)。
四、电子档所有数据计算结果都包含公式,请直接在课时分配表中输入相应课程名称、考核分配学期、周学时数以及周安排表中各类实践项目的周数。
五、凡修订、调整幅度较大的课程需重新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制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5。
各系请于3月31日前将完稿后的2009级教学计划和修订后的2007、2008级教学计划及需修订的教学大纲报送教务科研处(含电子文档:文字部分用word文档,表格部分用excel形式;纸质:只交教学进程表部分)。
附件:
1.
“两课”、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安排
2.
关于2009级学分制教学计划制订说明
3.
课程名称规范的要求
4.
2009级各专业学分制教学计划(格式)
5.
课程教学大纲基本格式
6.
2009级各专业教学计划文字部分格式
7.
2009级各专业教学进程表格式